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2023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采取学院选拔推荐,学校筛选等额推荐省内评审的申报方式。
2.按照《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申报项目需符合员工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员工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3.学院推荐指标将根据学校2023年度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分配指标划定。
二、相关事宜
1.有关文本上交安排。请以“新苗+学院+负责人+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并于按规定时间节点上交2023年度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1、2、3)。
2.有关汇总表上交安排。请填写2023年度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4)。
3.时间节点:
(1)2023年3月12日前上交2023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 +PDF电子稿)、汇总表(Excel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22244010@zju.edu.cn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拟推荐到学校参加2023年度项目申报立项项目。
联系人:徐新意
电子邮箱:22244010@zju.edu.cn
附件1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老员工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老员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老员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 2023年度浙江省老员工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哲学学院团委
哲学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