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哲学学院组织员工参加浙江大学2024年第二期员工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21

各党支部:

为切实提高员工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江大学组〔20162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浙江大学2024年第二期员工发展对象培训班。浙江大学哲学学院负责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并组织员工参加培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培训总体安排

培训安排

  

 

 

学员注册

511-516

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员工操作指南(附件1

 

开班仪式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524

参与赴浙江省乔司监狱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现场签到

集中教学

525

以实际通知为准

参与学习

研讨学习

5月下旬

以实际通知为准

参与学习

主题党课

5月下旬

另行通知

现场签到

结业考核

5月底6月初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通过考试

 

二、 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教学、现场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 根据党校培训要求,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所有培训环节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至少在课程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将电子版请假条(需含手写签名)发送给学院负责人(1797933894@qq.com)。每位学员未按时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2. 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四、 自学资源

《浙江大学党校员工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新华网、“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浙江大学组工”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

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

浙江大学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

 


浙江大学公司党委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浙江大学党校员工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pdf

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假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