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切实提高员工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江大学组〔2016〕2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浙江大学2024年第二期员工发展对象培训班。浙江大学哲学学院负责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并组织员工参加培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培训总体安排
培训安排 | 时 间 | 方 式 | 考 核 |
学员注册 | 5月11日-5月16日 | 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员工操作指南(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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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 5月24日 | 参与赴浙江省乔司监狱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 现场签到 |
集中教学 | 5月25日 | 以实际通知为准 | 参与学习 |
研讨学习 | 5月下旬 | 以实际通知为准 | 参与学习 |
主题党课 | 5月下旬 | 另行通知 | 现场签到 |
结业考核 | 5月底6月初 |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通过考试 |
二、 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教学、现场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 根据党校培训要求,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所有培训环节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至少在课程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将电子版请假条(需含手写签名)发送给学院负责人(1797933894@qq.com)。每位学员未按时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2. 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四、 自学资源
《浙江大学党校员工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新华网、“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浙江大学组工”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cdyweixin)
浙江大学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
浙江大学公司党委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