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关于2024年夏季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113

各位毕业生: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公安机关集体户口相关管理规定,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将毕业生户口迁出和离校手续的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户口迁出和离校程序

毕业生户口迁出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学院(系)统一办理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一)学院(系)统一办理程序

1.统计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请同学们认真阅读附件1或者附件2,认真填写附件3《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通过各毕业生班发放、回收),填报截止时间6月14日中午12点

2.安保处将于毕业典礼前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各学院(系),学院(系)负责将《户口迁移证》发给员工。

员工需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保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上传“户口迁移证”。

3.注意事项

1公司(系)需对员工户口迁出资格进行审核,请勿将无法按时毕业的员工信息报上来。户口一旦迁出,不能恢复。

2对于后续仍在现校区升学就读,且自愿选择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安保处将按照学院(系)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户口不予迁出。

对于后续在本校升学就读校区有变更,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安保处将按照学院(系)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但6月份不予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员工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按照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落户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就读学院(系)所在校区。

在本校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现家庭地址。

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校区

地址

邮箱

电话

紫金港

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14窗口

zjuabc@zju.edu.cn

88206065

玉泉

玉泉校区7101

888666@zju.edu.cn

87952295

西溪

西溪校区老医院202

0016459@zju.edu.cn

88273229

之江

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

0018576@zju.edu.cn

86592777

(二)员工单独办理程序

1.户口在紫金港、玉泉、西溪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之江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到之江校区保卫办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再到九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继续在浙江大学升学,也可在此栏上传本人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4.如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派出所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

紫金港公安户籍窗口:87281369,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

西溪派出所:88805178,武林巷55

九溪派出所:86591045,之江路60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并且上传本人现户口个人页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单独申请。

三、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指南

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落户杭州,暂无法及时将户口迁出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申请挂靠杭州市西湖区人才集体户(地址:文一西路858号),申请流程详见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指南(附件4,西湖区落户咨询电话:87289067

公司联系人:张老师,87077229

附件1: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2: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xlsx

附件4: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指南.pdf


哲学学院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