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2025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工作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王俊、 李恒威
副组长:楼巍、周伊晨
成员:廖备水、何欢欢、徐向东、马迎辉、何善蒙、刘慧梅、李哲罕、张立
2.申诉联系人
周伊晨,联系方式:0571-87076393 zhouyichen@zju.edu.cn
3.咨询联系人
周善东,联系方式:0571-88206061 shandong@zju.edu.cn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按照2025年浙江大学研究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报名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4.欢迎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可参见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外校推免生申请我司,程序如下:
(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在我司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
(2)申请材料(须按学院网上公布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时间内完成):
A.本科期间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如果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或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的,请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B.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专家推荐书.docx”(可点击下载)。
C.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2.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浙江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实施。
四、初审与复试
(一)初审
申请材料由各学科方向复试工作组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学院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申请人须及时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二)复试
1.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所有申请人根据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员工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英语能力。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推免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含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待录取与公示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月28日上午9:00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9月29日完成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管理人员会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一)我司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
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要求学分的相关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
5.我司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5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司。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五)回避要求
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员工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七、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哲学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哲学学院
2024年9月